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文·纽森已签署法案,使其成为全美首个明确保护无人认领加密货币免遭强制清算的州,确保数字资产在移交州政府监管前保持原始形态而非转换为现金。
参议院第822号法案由参议员乔什·贝克尔(民主党-门洛帕克)起草,更新了加州沿用数十年的《无人认领财产法》,将数字金融资产纳入管辖范围,使比特币、以太坊及其他加密货币适用与废弃银行账户和证券相同的法律框架。
该法案于9月获两院全票通过后,于周六被纽森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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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明确将数字金融资产界定为受《无人认领财产法》管辖的无形财产,解决了加州应如何处理休眠加密账户(即在联系尝试失败或账户闲置三年后未被触动的账户)的法律不确定性。
“法案早期版本要求交易所、托管机构和钱包提供商在将客户数字金融资产移交给州审计长办公室前强制清算——这实际上会在消费者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制造应税事件,”加州区块链倡导联盟执行董事乔·西科洛向Decrypt表示。
他补充道:“这种做法将给行业带来重大运营、合规和法律挑战,却未能为消费者提供实质保护。”据悉,加州区块链倡导联盟在整个立法会议期间主导了倡导工作。
又一“重要里程碑”
西科洛指出,该立法是“加州监管框架迈向现代化、反映数字金融资产现实的重要一步”。
法案规定数字金融资产持有人在资产收归国有前必须履行特定通知义务。
根据法案要求,企业须在资产申报前6至12个月内使用审计长批准的表格通知所有者,该表格允许所有者重新启动资产收回程序。
SB 822法案同时明确规定,数字金融资产持有人必须在最终申报日期后30天内,将未经清算的精确资产类型、私钥及数量转移至审计长指定的加密资产托管方。
法案授权审计长选择一家或多家具备执照的托管方管理托管数字资产,这些托管方必须持有金融保护与创新部颁发的有效许可证。
法案规定,审计长可在申报后18至20个月内将无人认领的加密货币转换为法币,合法申索人可获取原始资产或出售所得。
“SB 822通过将现有无人认领财产法律框架延伸至数字金融资产,提供了期待已久的法律明确性,确保这些资产得到持续且负责任的处理,”他强调该组织将持续监督法律实施,确保其“保持一致性、透明度并符合消费者保护目标”。
上周末,纽森还签署了参议院第243号法案,使加州成为全美首个为AI“伴侣”聊天机器人设置明确监管框架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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